员工信息安全与账号使用制度
潍坊赛维斯电子有限公司 · 自 2026 年 9 月 19 日起施行
第一条 制定依据
为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账号安全、数据安全及业务连续性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十三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等相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审计范围
员工访问公司内部信息系统(包括但不限于 ERP 系统、OA 系统、财务系统、选品系统等)时,公司记录以下信息:
- 账号、登录时间、登录结果(成功 / 失败)及失败原因;
- 登录设备的 IP 地址及所属地理位置(精确到城市级);
- 登录设备的浏览器型号、操作系统、设备类型等环境信息。
第三条 审计目的
上述信息仅用于以下目的:
- 识别异常登录行为(如异地登录、非工作时间登录、频繁失败尝试);
- 追溯账号泄露、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;
- 履行《网络安全法》规定的网络日志留存义务。
第四条 信息保护
- 上述信息仅限公司管理层及系统管理员在必要范围内查阅;
- 信息保存期限为 12 个月,到期后自动删除;
- 公司不会将上述信息用于其他用途,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。
第五条 员工权利
员工有权查询与本账号相关的登录记录。如需查询,可向 IT 部门提交申请,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
第六条 制度执行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全体员工在访问公司内部信息系统时,视为已知悉并同意本制度的相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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